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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办理履约保函时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
,金额与期限。履约保函应约定赔付金额的上限。该金额通常为基础交易合同金额的5%-10%。工程履约保函还应约定减额条款,担保责任金额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相应减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与卖方或承包商承担交货或竣工义务的期间相匹配,一般于基础交易合同生效之日生效,但也有例外。就贸易履约保函而言,如基础交易合同约定买方应先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卖方自收到信用证之日起负有交货义务,则保函应自该日起生效。履约保函通常约定于特定日期失效,或于买方或业主终验收合格之日失效。在后一种情形下,由于存在延迟履行、瑕疵履行的可能,因此何时验收合格实际上是不确定的,担保银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
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成为定金保函。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端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有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利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
一般按合同,银行长一般提供24个月担保时间,如果继续要提供履约保函,要再行申请,而且银行方面也会向接受履约保函方提出到期的公函。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时间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至180天。
如何避免风险?
1、常见生效条款:开立之日起生效;指定日期生效;指定事件生效。
2、常见失效条款:指定失效日期;指定失效事件。
不利的失效条款:事实性条款;不延期即付款或自动延期。
3、减额条款:如:保函金额随xx合同项下履行金额递减;或随验收金额递减。
应尽量采用:随申请人提交的每批货物的提单/发票按比例递减;随申请人提交的由受益人签署的验收证书金额递减。
4、金额敞口风险:赔付利率不明确、赔付币种与担保币种之间汇率不明确、承担无上限律师费和诉讼费等。
5、索赔条款:尽量避免索赔条款过于简单,给受益人不当索赔提供了便利,也可以增加索赔声明的内容。
6、转让风险:受益人要求保函项下的权利可单独转让的。增加了受益人索赔的不确定性,通常情况下应避免。